诚信考试——全力以“复”,“赢”战期末
日期:2025-12-11 19:59:23  发布人:学生工作部 

岁月不居 时节如流

盼望着 盼望着 

我们又迎来了紧张的期末考

一年有一年的收获

一期有一期的进步

同学们要积极备考

同时也要加强诚信考试意识

学工君在此为大家准备了

一份期末考试温馨提示

请查收

 

#备考提醒

1.合理规划时间,有效复习

根据自己的考试科目,制定详细的复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和任务,注重学习方法,系统梳理知识体系,做到有的放矢、查缺补漏。

2.拒绝无效焦虑,平衡心态

多出去走走,呼吸新鲜空气,锻炼身体,保持积极心态,心理暗示自己一定能够成功。

3.注意日常饮食,保证休息

考试期间,尽量不要吃辛辣、油炸食物,不要喝冷饮,不要熬夜,按时睡觉,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考试。

4.做好充足准备,诚信考试

提前准备好考试过程中可能用到的工具,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学校考试规章制度,实事求是,杜绝一切作弊行为。

# 郑州财经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节选

第十七条 违反考试纪律及考试作弊,按具体情节进行处理。

(一)学生在考试(考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未按规定就座,不听劝告者;

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至发试卷时仍未将书包、课本、笔记、电子辞典、通讯工具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听劝告者;

3.自带答题纸或草稿纸,不听劝告者;

4.未经允许使用或借用计算器者;

5.开卷考试中,未经监考老师允许,借用他人的书、笔记、资料等物品者;

6.交卷后,有意在考场内逗留,向他人说题者;或在考场附近高声谈论与考试内容相关者;或大声喧哗影响考试秩序,不听劝告者;

7.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8.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二)学生在考试(考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构成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视违纪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所考课程成绩记为无效,不能参加正常补考:

1.座位旁有翻开的或答卷下面垫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复习提纲、纸条等物品者;

2.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用品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笔记、复习提纲、纸条等物品者;

3.在桌面、墙壁、身上等处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者;

4.在允许使用的工具书上写有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或夹带相关材料者;

5.强拿他人试卷、草稿纸或交换试卷者;

6.为他人提供偷看机会或偷看他人试卷、草稿纸者;

7.考试中用各种方式传接答卷或纸条者;

8.借上厕所机会翻阅书籍、笔记或与他人讨论答案者;

9.隐瞒试卷不交或撕毁试卷者。

 

相信一分耕耘  一分收获

祝所有的同学们

都能顺利通过期末考试

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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