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经学院2022年度省级和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
日期:2022-03-29 08:08:42  发布人:学生工作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22年度省级和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中的任何一项校级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均可)。其中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所有学年综合总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10%以内,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排名须在20%以内。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抗击暴雨洪灾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五)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按各二级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5%取整计算。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要求从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中评出,名额按各二级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2%取整计算。

三、评选办法与时间安排

(一)评选时间

328日-411

(二)评选程序

1.班级初评。3月28日-3月30日各班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民主推选,上报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3月30日-4月4日各二级学院进行初步审核,严格按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标准,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内公示(公示不少于5日),将公示无异议的初审名单在规定时间上报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在上报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之前,应对拟推荐的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3.学校审核。4月4日-4月11日学生处对上报学生进行审核,校内进行公示,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省级和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进行表彰,同时将公示无异议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报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二级学院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公正评选、优中选优的原则,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认真组织,切实按评选范围、名额及条件推荐人选。

(二)各二级学院严格根据分配名额,按照要求填写材料。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要求:附件2(统一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交一份学生校级以上获奖原件及复印件;附件3报送电子版;附件4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需要各二级学院学管书记在空白处手写“以上学生信息真实无误”并签名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要求:附件5报送Excel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需要各二级学院学管副书记在空白处手写“以上学生信息真实无误”并签名加盖二级学院公章);附件6附件2要求一致。各项材料准备齐全后,需上交的电子版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命名为“**学院省级和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上报信息”和纸质材料同时报学生处审核,逾期按弃权处理。

(三)在报送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各二级学院同时按15%的比例报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后期择优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

联系人:张一铭

联系电话:15515258920

 

2022329

核发:学生工作部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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