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经学院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日期:2021-10-27 14:14:07  发布人:学生工作部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按照《郑州财经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按照《郑州财经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按照《郑州财经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名额分配

学院

三好

学生

优秀

学生干部

先进

班集体

会计学院

228

77

16

商学院

115

42

9

金融学院

101

36

7

管理学院

72

29

6

信息工程学院

207

75

16

土木工程学院

85

32

7

智能工程学院

31

13

3

艺术设计学院

116

50

11

教育学院

55

19

4

外国语学院

70

26

6

计与大数据学院

5

2

1

文化与传媒学院

24

9

2

校团委

26

26

0

合计

1135

436

88

三、工作进程及安排

各二级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10月25日~11月1日,班级宣传、申请、评审阶段。在此阶段,各班级评议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本班初步名单。各二级学院要认真依据分配的名额进行评定,不得随意增减名额。

2.11月1日~11月8日,各二级学院初审、公示、表格填写上报阶段。各二级学院对各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名单进行初审,并在院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11月5日~6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表格,上报学生处。

3.11月8日~12日,学校审核阶段。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名单、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确定最终名单。

4.11月12日~17日,学校公示阶段。

四、评审及表格填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评审要做到程序规范。对评选结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天数在学校显著位置和院内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名单拍照交学生处留档,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各二级学院应组织评定学生规范填写《郑州财经学院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推荐审批表》。表格一律用黑色笔填写,内容应真实完整,字迹工整,不得擅自更换表格,不得随意涂改。

3.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将直接取消资格,资助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4.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做评审总结并上报电子版。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学院评优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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