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理事会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开展2020-2021学年学院奖学金和学院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评选条件按照《郑州财经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名额分配和奖金数额
1.名额分配:
学院 |
校奖学金 |
校助学金 |
会计学院 |
374 |
140 |
商学院 |
188 |
71 |
金融学院 |
165 |
62 |
管理学院 |
118 |
44 |
信息工程学院 |
338 |
127 |
土木工程学院 |
138 |
52 |
智能工程学院 |
51 |
19 |
艺术设计学院 |
190 |
71 |
教育学院 |
90 |
34 |
外国语学院 |
115 |
43 |
统计与大数据学院 |
8 |
3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40 |
15 |
合 计 |
1815 |
681 |
2.资助金额:学院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学院助学金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工作进程及安排
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10月25日~11月1日,班级宣传、申请、评审阶段。在此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班民主评议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本班初步名单。各二级学院要认真依据分配的名额进行评定,不得随意增减名额。
2.11月1日~11月8日,各二级学院初审、公示、表格填写、数据录入阶段。各二级学院对各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名单进行初审,并在院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11月5日~6日,各二级学院将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表格,上报学生处;同时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数据录入,数据录入截止到11月8日24时。
3.11月8日~12日,学校审核阶段。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名单、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处审查意见修改系统数据(11月12日各二级学院修改数据截止)。
4.11月12日~17日,学校公示阶段。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受助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最终确定学院奖助学金名单。
5.学院奖助学金的发放由学生处和财务处组织实施。
四、评审及表格填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评审要做到程序规范。对评选结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天数在学校显著位置和院内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名单拍照交学生处留档,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各二级学院应组织评定学生规范填写《郑州财经学院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郑州财经学院学生助学金审批表》。表格一律用黑色笔填写,内容应真实完整,字迹工整,不得擅自更换表格,不得随意涂改。
3.网上录入与评选结果及相关表格内容保持一致。
4.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进程及安排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纸质材料及时上报,网上录入及时认真审核。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将直接取消资格,资助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5.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做评审总结并上报电子版。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学院奖助学金评审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