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8-03-29 00:00:00 发布人:学生工作部
操作>>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办思政【2018】119号)要求,做好我校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人员必须在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所学专业不限,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 报考人员应在考试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需认真如实填写《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学工部(或党务)工作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于4月4日前报送人事处审核签章。资格审查结束后,方取得报考资格。
3.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认真查阅附件,按照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及时按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
2018年3月29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