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管理人员值班工作,保障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值班时间为下午18:00-次日早8:00,周六、日为全天24小时(早8:00-次日早8:00)。
二、值班地点
实验楼S8后面总值班室。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对学生活动场地和学生宿舍进行巡视与走访,准确掌握学生各方面动态,如遇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理,并向带班领导汇报。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电话通畅,值班期间不得私自离岗和脱岗。
3.如果不能按时值班,须提前报学生处领导同意后,由院其他老师代替值班。值班期间如有急事,须报当天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值班奖惩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如值班期间,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视造成后果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学校每天将不定时检查,值班情况将作为辅导员评先评优依据之一。值班期间无故脱岗者第1次全校通报批评,扣除当天值班费;第2次扣除本人本月值班费,取消评优资格;第3次扣除本人本学期的值班费,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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